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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四项措施”加强“6·18”网络集中促销监管

  “6.18”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在即,为进一步规范促销经营行为,切实维护网络交易市场秩序,云南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采取“四项措施”,深入平台企业,广泛开展普法宣传、行政指导和风险提示,加强线上线下同步监测监管,规范网络经营秩序。

  集中促销期间,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手段,对全省网络交易平台、网店、自建网站、小程序、公众号等发布的商品、服务交易信息开展全网、多平台、多渠道监测检查。截至6月14日,全省共核查网络直播、短视频经营主体1489个,监测网络交易平台38个、网站网店4913个,微信公众号240个,小程序113个,受理涉网投诉举报2000余条。

  组织开展网络直播新业态领域不正当竞争专项行动,持续加大对虚构剧情的“剧本营销”“话题营销”和虚假“海外代购”等违法营销行为打击力度,重点查处直播带货中不正当竞争行为和网售商品“货不对板”、商品虚假夸大宣传等违法行为。

  制定《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亮照、亮证、亮交易规则”工作指引》,督促平台加强对入驻经营者资质证照的核验登记,提升商家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意识。要求平台全面、真实记录、保存促销期间商家在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主动对平台内网络集中促销商家的促销活动进行检查监控,发现有违法经营行为的,及时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制止。

  要求平台内商家在网店页面显著位置并以显著方式公示促销的期限、方式和规则;商品广告和宣传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禁止采用不正当手段进行促销活动。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购时选择合规平台和信誉良好商家,购物过程中注意保存交易记录及相关凭证,收到商品时建议当场查验,确认商品无问题后再签收。如发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可通过全国12315平台、商家所在地或平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云南省市场监管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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