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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推广是否属于广告?工商总局竟然8年没搞清楚

  昨天是五一假期,微信朋友圈本应充斥的是旅途中美食、美景和美颜,没想到,一整天都被《一个死在百度和部队医院之手的年轻人》的文章刷爆。该文说,一个二医院,这家医院号称与美国斯坦福大学有合作,可以实施肿瘤生物免疫疗法。遗憾的是,魏则西全家举债进行治疗,在已经出现肺部癌细胞转移后,他才得知原来这种疗法是不靠谱的,没过多久魏则西就因病情恶化,离开人世。

  看到这则新闻你是不是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如果回答是肯定的,那就说明你也向这位不幸的青年一样,患病后喜欢利用百度查找治疗方法和就诊医院,然而,结果呢?

  平时用百度的你,是不是也曾经纳闷过:为何每次搜一个词就会跳出好几个广告推广信息?如此广告推广信息为何没有监管部门过问呢?

  具体是什么回事儿!这就要追溯到2012年。当时,互联网虚假医疗广告公益联盟的志愿者小田曾向北京工商局海淀区分局举报百度推广发布“违法广告”。最初,海淀区工商局拒绝受理举报。后来

  小田2012年向北京工商局海淀区分局举报百度推广发布“违法广告”。最初,海淀区工商局拒绝受理举报。小田提出行政复议,海淀区工商局以不确定百度推广是否为广告为由,再次拒绝受理。

  小田从举报至今已经4年,海淀区工商局仍然未对小田的举报给予最后答复。期间小田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诉讼,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指出,“本案涉及的百度推广服务是推广用户设置关键词和推广链接后,通过百度推广的关键词定位技术,当网络用户搜索该关键词时,推广结果将以标题、描述、网络链接的形式显示在搜索结果左侧上方或各页面右侧的“推广链接”位置,该服务是一种有偿服务并按效果收费,由于是否出现在推广链接位置不完全取决于标题、描述或链接的页面是否出现该关键词,百度推广服务与纯基于信息定位服务的自然搜索服务存在一定区别”,“涉案推广链接符合《广告法》关于广告的定义”。

  即便法院判决已定性付费推广为广告,但是目前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对小田举报百度推广涉嫌违法的举报,仍然不予以处理。

  翻看以前的案例!目前已有多起将付费搜索结果判定为广告的案例。2008年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对谷歌推广进行处罚。2011年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腾讯搜索推广界定为互联网广告,并对腾讯公司进行处罚。上海市工商局浦东分局对多家医院在百度进行推广定义为广告,并对相关医院进行了处罚。

  其实,北京工商局8年前就向国家工商总局请示百度推广是否为广告。根据海淀区工商局对志愿者小田的回复,北京工商局在2008年,就曾向工商总局请示百度推广是否为广告。2013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给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寄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附件二),建议书称“百度推广相关结果不仅区别于网名提供的相关解答被排位在优先位置,而且,百度推广用户的相关网站内容被突出显示,并含有介绍第三方网站所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介绍内容。以上情形具有上述《广告法》第二条规定的广告的相关性质”。

  同时,北京工商局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关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百度推广”是否应依据司法判决认定为广告的请示》。其间,北京工商局却一直未收到国家工商总局的批复。也导致志愿者小田举报百度推广,一直得不到回复。

  今年4月26日上午10点半,“互联网医疗广告打假公益联盟”的公益机构代表北京瓷娃娃罕见病关爱中心、亿友公益、袖珍人之家等8名公益人,同时到国家工商总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开内容为“百度推广是否属于广告”。同时,袖珍人之家负责人袁纳纳代表公益联盟向工商总局赠送钟表,呼吁“钟”止虚假广告,负责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窗口的工作人员,面带微笑地委婉拒绝。

  联盟代表亿友公益雷闯表示,“正是因为目前工商系统对“付费推广”是否属广告出现意见不同意见,才向总局申请公开。如果付费推广不属于广告,工商部门将无权监管,付费推广将面临监管空白。”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国家工商总局需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也就是说在5月11日前后,我们可能就会有“百度推广是否为广告”的答案。当然,也有可能,工商总局继续以各种理由不公开。也就是说,8年没搞清楚的问题,现在仍然有可能搞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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