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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这次玩大了!掌上营业厅卖手机存欺诈被罚

  原合约价:2688元,现合约价:1548元。这样的宣传我们经常见到,事实上,这样的宣传口号背后可能是个消费陷阱,即使你在正规的中国移动的营业厅也是这样。

  日前,上海市物价局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开出了10万元的罚单,惩罚其价格标示行为存在欺骗性和误导性。

  据《直面》了解,经上海市物价局查实,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2月22日期间,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存在以下价格违法行为:一是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掌上营业厅渠道销售“华为P9”时,产品宣传页面标示“现合约价:1548元”。促销活动广告配置画面的系统操作记录显示,2017年1月5日16点25分31秒,广告页面进行过一次调价修改,但后台结算系统的成交价格直到1月10日零点才相应调整价格。期间,该产品成交的11笔订单,实际结算价格为1609元,与宣传页面所标示的价格1548元存在差价61元,多收价款共计11×61=671元。

  据披露,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掌上营业厅渠道推出“半价预存 优惠购机”活动,活动期间为2017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所有参加活动的产品标价都采用了统一格式。以“华为P9”为例,产品宣传页面标示“原合约价:2688元,现合约价:1548元(含1140元线元优惠购机”。根据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内部文件《关于2017年一季度终端合约活动及机型机价调整的通知》(移动市场发[2016]342号),“电子渠道4G手机嘉年华预存款半价活动”于 2017年1月1日开始进行,即本次活动的所有产品均为新上市产品,此前从未销售过。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使用“原合约价”的概念宣传从未销售过的产品,已使消费者误认为本次活动前该产品在本经营场所有过2688元的成交记录。

  物价局还认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掌上营业厅宣传页面标示“现合约价:1548元”,实际以1609元价格进行结算的行为,属于《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 2000年第8号)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价格违法行为,此外,该公司利用“原合约价”的概念宣传从未销售过的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不正当价格行为,且该行为的违法所得无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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