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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写稿18项注意

  1、先定标题再写正文 新闻标题是一个记者最高文字水平的体现,标题是文章的广告,要使文章引起读者的阅读欲。 增强文章逻辑性。记者撰文讲究“指哪打哪”,力避文章“打哪指哪”;让人看后不知 ...

  增强文章逻辑性。记者撰文讲究“指哪打哪”,力避文章“打哪指哪”;让人看后不知所云。交稿时必须有三重标题,以题代文。记者应多加强标题制作的能力。

  导语应提炼最有效细节,以打动读者往下看;时间、地点、人物等新闻要素(5W)要写全。消息应具有细节的动感,具有事实的简洁、清晰,信息的全面。必要时,可在文后单独链接相关事件。

  写作时多使用动词,少使用形容词。文章应多用动宾词组,少用偏正词组。多用祈使句,少用叙述性语句,使文章生动起来。诸如“因为……所以……”“而且”“虽然”等间词也要少用,以免影响稿件的紧凑与节奏。

  每个自然段,字数不得超过150字,两至三个句号。给读者阅读喘息的机会。篇幅如果超过1000字,每300到400字要有一个小标题。

  如《法制晚报》是一份四开小版幅的报纸,无广告时的整版刊文量不到4000字,每版刊发条数在8-10条左右,加之图片所占版位,每条消息的上限锁定400字。

  信息的筛选对于消息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而筛选的关键是在写作之前,起好标题,标题是筛选信息的最好尺度。切不可想到哪,写到哪。

  消息以精彩的细节取胜,但不追求细节的扩展。增强消息的信息量是好的,但一定要有提领意识,不要把现场和细节简单堆砌了事。

  作为传媒,记者只有“搬运”新闻的相关场景与元素交给读者品位的义务,却没有自己随便点评的权力。但“搬运”那些场景及当事人的语言,却是需要记者用心的。

  在撰写司法类报道时,对文中当事人的称谓一定要根据依法处置的进度而定,如犯罪嫌疑人等;不可将其所犯罪行或违法行为与起称谓组合,如“骗子王某”“犯李某”“小姐赵某”“无照小贩张某”等。

  常规报道中,应注意对来京外地人员的称呼,不要带有地域歧视,哪怕是隐性的:如“张某某是河南人”“山西人陈某”等。

  真实性原则是新闻的第一要务。采到了哪个人或单位,一定要出处清晰,写全姓名;谁说了什么,一定要直接引语,并留足证据。这也是预防日后纠纷/冲突的重要手段。当然,在一些采访中,线人不愿暴露,或当事人尚未成年者,可单独考虑。

  我们鼓励大家多用直接引语,多用短而精,且准确的直接引语。这就要求记者在采访时要记录准确,留证充分、有效。否则,一来被访者可以说自己没说过,二来他可以说你歪解其意。

  消息类稿件,在文前署“本报讯(记者某某)”;热线体稿件,在文前署“本报某某报道”;通讯、特写、综述类大稿,在文后署“文/本报记者某某”。

  为鼓励记者自采稿件,不鼓励与通讯员联合署名;凡采用通讯员的稿件超过8成的,不许再署记者名称;凡采用了通讯员稿件中部分内容的,要把通讯员名字署在记者之前;联合署名稿件,只按半条记工作量。

  不少领域,特别是专业性较强的领域,如财经、科技、通信、法律、医药等,记者在撰写此类稿件时,经常需引用专业术语,这就需要勤加注解。毕竟读者不同于熟悉业务的记者,一个在业内经常使用的专业名词,却很可能成为读者阅读的障碍,如“高开低走”“ISDN”“固体燃料”“举证倒置”等。

  稿件中使用数字要准确,应与原始资料反复核对。对于在文中列举的以数字排序的并列内容,最后要再数一遍,不要出现“前面说是八大方面,后面实际只有七项”的乌龙情况。

  对于成就报道,特别是统计报道,记者往往爱用一连串的数字来勾勒描绘,这会让读者感到枯燥乏味。因此,最好是用形象的比喻,如果一定要用数字,一段内不能连续使用3个。

  根据新闻的准确性原则,稿件中第一次出现的单位、部门、公司,以及当事人的头衔、姓名,要使用全称。此后再次出现,可以使用简称。

  稿件中“的、地、得”的混用,经常给校对凭添工作量。要严格依照字典上的规范,区别它们间的不同使用环境,准确运用。

  标点符号是帮助编辑和读者顺利读懂文章的工具。记者在写稿件时,必须忠实遵循语法规则,使用各种标点符号;禁止整段“一逗到底”。在电脑文本格式的选择上,也要确定中文标点全角模式,避免给照排拼版带来困难。

  如“记者看到、记者听到、记者迅速赶到现场”,这种突出记者在采访中的行为的方式,有时会让读者感到造作;可就事论事,直接描写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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